24758836 发表于 2024-3-17 07:00:12

_云南省彝良县扶贫办干部纠结黑恶势力强占民财

  我名叫张一,身份证号:512531198XXX25299X.家住四川省宜宾市高峰路梦想和居。
  2012年9月份,我因人介绍,认识了彝良县发达砖厂老板吴云、黄松。与二位多次磋商后与2012年9月19日承包他们位于彝良县角奎镇小河村高坎社的发达砖厂。并按照吴云、黄松的指示与该厂小股东仝庆福(法人)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以每年20万元的承包费取得该砖厂5年的承包经营权。该砖厂大股东黄松、吴云,法人仝庆福,均参与了合作谈判。之后我投资120余万,历时两个多月对陈旧的窑炉和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使无法生产废弃的砖厂投入了正常生产,达到日产砖近3万匹。满足了彝良“9.7”地震恢复重建的需求缺口,也创造了经济效益。
  2013年3月份,砖厂大股东吴云、黄松见到效益很好,多次提出以80万的低价收回承包经营权,我婉言谢绝了。之后吴云伙同角奎工商所雷所长充当说客给我施加压力,称是他的领导和吴云、黄松要来共同扩建经营我现在的砖厂,含沙射影让我知趣一点转让给他们(此谈话有录音)。至此我才知道股东黄松原来是彝良县扶贫办主任,吴云是扶贫办干部(曾经被判过刑)。吴云曾通过电话恐吓我说,如果不按照他们的要求交出经营权,他会按他的方式来处理,让我滚出云南。我均没有理睬。
  2013年11月8日上午10时,吴云带领30余名打手,驾驶6辆汽车来到我承包经营的砖厂,一到厂里,打手们就手持钢管砍刀,威胁恐吓工人,切断电源。随后又开来一台挖机,对改造升级后的炉窑和生产设施进行肆意破坏,气焰嚣张地宣称就是来拆厂的。得知情况后,我立即打电话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称可能是经济纠纷拒绝出警,并两次挂断我的通话,经过我两次苦苦的哀求,派出所才出警。到现场后,派出所警员没有对报案人进行核实沟通。没有对作案交通工具进行搜查、管制刀具进行扣押。而和吴云交流一番之后,派出所领导声称有什么事情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就带人离开了。此后吴云更加嚣张,扬言要把砖厂夷为平地,破坏了烧砖窑炉之后吴云又指挥挖机将厂门口的公路挖来大石头堵断。至今,吴云指派的黑社会打手一直霸占在我的砖厂里,不准任何人进入,致使砖厂无法维修和恢复生产。经吴云破坏的设施设备和这段时间的停工,致使我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事后我向彝良县公安局申请立案调查,等到的结果是不予立案。
  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在中央明示反腐决心之后,竟然还有扶贫干部经商办厂,滥用暴力。我现在已经无路可走,所有投资被国家公职人员强占,很多工人无业可就生活无着落,只有再次求助于网络,向社会公开事实,以还我一个公道。让涉案罪犯绳之以法,并赔赏我的经济损失。彝良县曾经因为超标车而闻名全国,现在扶贫办干部又勾结黑恶势力强占我的投资,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纠结黑恶势力,强占民财这样的事发生,难道彝良县真不是共产党的彝良县了?难道外地人告地方官真的是一纸空谈?我不信强大的关系网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相信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在党中央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决心下,在昭通市委政府近两年表现出的反腐作为上,我的冤屈一定能得到昭雪,一定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吴云,黄松,你们当初花言巧语骗我来承包你们的厂,现在有效益了你们又眼红了,竟然采取暴力手段破坏砖厂窑炉意图收回,你们会脸红吗?会害怕吗?你们若真有一手遮天的本事,请你买通公检法把我送进监狱吧!或安排你们的打手把办了吧!否则我的有生之年就是上访直到你们被绳之以法!以上所述,俱为事实。如有虚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有好心的媒体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能提供帮助,请与本人联系,手机:18520744248,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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