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qdtqz 发表于 2024-10-14 11:25:50

为争房子,高官撑腰,亲子挖父母祖坟

  本人刘开利,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共姊妹5人,本人于1986年出资将位于武昌区梁家巷57号房屋重建,此房屋原属老宅,父母所有,为了不起争执,当时由兄刘开喜作证明,兄弟姊妹5人共同到场签协议,立字句,由我本人出资重建,买断老房2间,40平方,后建2层,110余平方。后其他弟兄不服,又怂恿父母到我家中重新想占有次房屋,弟刘开雄在湖北省高检有高官撑腰,伪造证明,企图以此假公证骗取房屋,公证处没有受理,此房屋所有权一直不明。直到2010年父母均已过世,刘开雄的前妻闹到我单位说刘家就她生了儿子,应该得房子,刘开雄又试图占有此房,先到我单位大闹,我没有理他,也不答应放弃房子。后又伙同兄刘开喜,妹刘丽君三人共同到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将我和四弟刘开放告上法庭,在案件庭审期间大闹不断,社会影响及坏,法庭非但没有制止,一位不准我们申辩,导致刘开雄丧心病狂,先到我女儿家威胁要杀死我女儿,后110出警解决未果。又闹上法院,法院不处理,为了达到威胁我放弃房屋的目的,刘开雄将父母双坟挖掘,私盗取,并砸向四弟刘开放家中,扬言要在他家自焚,此事件当地110出警10余次,只能将他带到派出所,他说他有高检的关系撑腰,没人敢动他。此后区法院就按照刘开雄高检的关系的意思把房屋判给了刘开雄,但在案子还没有判决前,由于城市规划改造,次房屋已经被开发,长江紫都房地产公司在没有拿到判决书的情况下就将拆迁款75万余圆给了刘开雄。我和区院杨新明庭长去查的时候开发商说是高检和黄鹤楼公证处要求我把拆迁款给刘开雄的。后我不服,又上诉到市中院,中院先是接受我的上诉,答应要给我们做笔记鉴定,重新查证据,刘开雄大闹法庭,又抬出高检的关系,市中院的李斌成法官说我没有办法,他关系很大,只能维持原判,最后又不了了之。后我又上诉至湖北省高院,高院态度强硬,说你们不和谈我就维持原判,没有给我们任何辩解和说清案件的机会。至此,三级法院没有给我任何公平,公正机会,一位推诿,高检已经权利通天了吗?我又去北京上访,至最高人民法院,法院说这类案子现在交由最高检察院受理,检察院要我回武汉到市中院,市中院当时接受了我们的案子,和我们签了协议书,说三个月给我们办,三个月后,直接通知我们说不受理我们的案子。去年12月份去北京三次,像押犯人一样把我押回武汉,武汉市委答应给我解决,一直就拖到现在不解决,先说给我房子,要武昌区白沙洲街道给我解决,结果也不谈了。今年三月份,又把我从北京押回,把我丢到洪山区张家湾街道,说让他们和我谈,当时接待我的魏杰说武汉市委给我解决房子,等到下午都没有人来。我又被耍了。过了三天魏杰和下属到我单位看了我住的简易工棚,还守着父母的骨灰,说这不是人住的地方。我回武汉后,我又到武昌区信访办吴天祥接待我,我说明情况后,他给我写了一封信给区院的江宁院长,当时区院的纪委书记邱书记说江院长去市里开会了,叫我星期三去,等我星期三去了后,他说院长接待你没来呢?我说你要我今天来的,他不回答,也见不到江院长,后来又叫我星期五去,我星期五去后邱书记就跑了。后来我又又把这个情况和吴天祥说了,吴很生气,说这个事情,哪个办的,谁做的谁负责!我后来到武汉市信访办去,说明情况后,一个女同志说,我就不相信高检有这么大的关系,还能挖了祖坟,占了别人的房子还这么猖狂,买得通湖北省的三级法院和武汉市检察院!为什么市政府的工作人员答应了给我解决房子也不解决,祖坟的事情也不管,我父母生前还有存款,我们要求调出来查明清楚也不给我们查,武汉市的媒体经视直播知道我们的情况给我们录像,准备做节目,节目做完后,高检的人去了,媒体又删了。我现在无家,无房,退休人员,还守着父母的骨灰,住在单位的简易工棚内,马上一拆迁我又不知道要去哪里,我现在强烈要求给我一个公道,公平,公证,公开审理我的案子,给我父母安置骨灰,查明我父母生前的所有存款,该我的要给我,不是我的我也不会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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