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政令在璧山县不畅通?
我叫刘啟明,家住重庆市、璧山县河边镇铁石三社,于2003年响应璧山县政府(2000)10号发展畜禽养殖的文件精神,在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鼓励支持批准后,在璧城新堰村四社,投资14多万元,建成了一个占地1300多平方米的养殖场,其土地承包使用期限为20年。2004年3月,中共璧山县委、县人民政府给我颁发了“荣誉证书”肯定并鼓励了我们为“菜篮子”民生工程做出的贡献,也确认了我养殖场的合法性,且养殖场的污水排放全部被农业蔬菜基地综合利用,绝无环境污染之因素。
2010年2月,璧山县政府蛮横地将我的养殖场划为禁养区,强行要我们在十天内无条件停止养殖并自行拆除后复耕,也不给任何补偿。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执行温家宝总理说的要让社会公平公正?他们说:“哪个说的你去找哪个”。
我们找县有关部门讲道理,讨说法。我的养殖场是经县有关部门批准后修建的,应该得到补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7]103号文件中,第七条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土资发[2007]220号和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精神,养殖场都是合法的.我们多次找县有关部门讲道理,讨说法,他们就是不理睬,不给任何补偿。在2010年8月12日早上6点钟,璧山县政府出动了警察和政府官员百余人到我养殖场,当时我夫妻和小孩还在睡觉,他们没有出示证件,突然把我从床上拉下来,按倒在地,反拷致伤。还把我11岁的儿子推倒在地,膝盖和脚鲜血直流,把我们拉上警车带到县公安局黑关了几个小时,等我们回到养殖场一看,我的鸭子和饲料全部被抢走了,天啊!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璧山县人民政府吗?我的仇恨趋势我必须复仇,只有到北京上访,寻找中央领导来为我申冤。因为璧山县政府截堵了我们的上访路。2010年9月6日我们开始进京上访,被县政府官员关押在安元鼎的一处秘密地点十天,押回县公安局又拘留十天,我们向县人民法院申诉遭拒,向重庆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也没有结果,我们上访共计约十余次,多次被县公安局强行押回去非法拘留,可在国家档案局却都没有记录,还被县公安局殴打、带手拷,威胁恐吓剥夺人身自由。
2012年11月6日我们又来上访,被驻京办聂勇和工作人员辱骂、殴打,还指使四名黑保安把我们强行押上车关上灯,一顿拳打脚踢后,我的头颈多处严重受伤,他们掠夺了我们身上的手机和身份证,押回璧山县公安局,又把我们强行拘留十天。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上访,我们坚信:“乌云始终遮不住太阳”,邪不胜正的真理和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激励着我。2012年12月8日,我们又来到北京寻求告状机会,结果又被县公安局抓住押回璧山,拘留十天后,他们居然不给我任何行政处罚凭据。
习近平主席在新闻联播上向全国人民说:“反腐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013年1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表示,欢迎公众通过信函、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检举控告,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将优先办理,及时回复。现在我们来告状,心里更加踏实了。
重庆市、璧山县政府的“腐败加黑暗恶行”,锤炼了我们告发他们反党反中央的罪恶行径的坚强意志。我们的尊严和权力不容践踏和剥夺。我们锲而不舍的上访控告就是期盼中央领导来拯救我们。
我们都有铁的证据。
养殖户:刘啟明 15823247587/13996195918
身份证:510232196301266734
201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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