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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鱼眼看世界】文登派出所,请上前台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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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13: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漠鱼:文登派出所,请上前台来走两步!


  文/大漠鱼


  今天一篇《山东文登派出所插手经济案件,农民工遭遇无间道》各大网络论坛上疯传,据贴文描述,当事人王加成被与其产生经济纠纷的当事方及黑社会成员打伤后报案,文登市开发区派出所不但没有处理打人者,而是将报案人羁押,进而提请检察院批捕。迄今,王加成被羁押已有13个多月,法院数次庭审,至今没有结果。对此,律师质疑公安机关非法插手经济案件、法院审理超限,当事人家属万般无奈,选择网络发帖向社会求救。让当事人更伤心的是,今年正月,王加成的妻子发生交通意外身亡,弥留之际,公安机关不准许当事人与妻子见最后一面。


  该案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起经济纠纷案,却要派出所插手,并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有没有插手经济案的权力,法院对此案为什么久审无果?其中是否涉嫌权力寻租?也许这才是发帖者所要探寻的结果。现在让我们简单地看看事发经过。


  王加成是江苏射阳的一位农民,凭借木工技术常年在外打工。2011年10月,其同乡周德明承揽了青海一建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而王加成带领10多个老乡从周德明处分包了一小部分建筑木工的活儿干。一段时间之后,由于某种原因,周德明征得青海一建同意,将所承揽工程转包给毛履荣。与此同时,毛履荣接手了周德明欠王加成100万元的债务,并出具了欠据。叫人意外的是,毛履荣接手工程不久,竟然不辞而别。为此,多个债务人在讨债无门的窘境下,不得已将青海一建、北京天月行等涉案公司及其法人刘友情、毛履荣、周德明等一并告上法庭。文登法院经审理认为,工程所欠债务,应由青海一建、北京天月行两家公司法人刘友情、毛履荣负责偿还。


  此案经法院审理,债权债务人已十分清楚,接下来将要落实的是,债务人如何尽快向债权人偿还所欠债务。然而,事情的发展远没有想象的顺利,变故才刚刚开始。


  2012年10月,青海一建法人刘友情打电话通知王加成到青海一建项目部结账,并要求其带上欠据原件。王加成欣喜地带着几个工友来到指定地点,不成想刚进门就被几个光头刺青壮汉一顿暴打,并逼迫王加成交出欠据原件。而王加成当时带的是复印件,无奈之下,王加成接受了刘友情的提议,一起到文登开发区派出所协调处理。而此时,王加成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即便如此,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在文登开发区派出所,按照公安干警的安排,王加成被迫在他人书写的字据上签了字,承认之前的100万元欠据是假的,至此才得以抽身住院看病。而在随后的住院过程中,王加成并没有得到安心治疗,刘友情与其胞弟刘二多次到医院威胁王加成及其律师,勒令王加成再交出40万元给他们,否则就打断他们的胳膊腿。刘友情同时叫嚣,他已经与检察院说好了,可以随时逮捕王加成。至此,王加成如受惊之鸟,在医护人员的掩护下,逃离山东文登回到江苏老家。


  而最终的案件发展走向正如刘友情所言,2013年3月8日,文登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批捕了王加成,至今已有13个多月之久。


  发帖人在呈述中大惑不解地表示:为什么一起纯粹的经济纠纷案会演绎为合同诈骗案?在这起纠纷中,开发区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可以无视法律章程,插手经济案?而且王加成是在被打伤后在派出所签字“证伪”?其中有没有公安机关权力寻租情节?


  事实上,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等多个法律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无权过问和插手经济案。退一步讲,无论这一事件的真相如何,文登开发区派出所都无权过问,更不可以插手其中。并且,王加成签署“证伪”的字据是在派出所公安干警的注目之下,不知派出所如何解释这一违法行为?包括检察机关和法院,对于这一事件真相的调查并非难事,却为什么久拖不决?


  更不人道的是,2014年正月,王加成的妻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执法机关又怎么可以罔顾人性,拒绝王加成夫妻见最后一面?且不说王加成是本案件的受害人,即便他真的犯罪,我们主张的法律是不是能更人性化一些?而此时,包括家属在内的网民不得不怀疑执法机关对王加成久羁不审不放,是因为他们害怕其中的内情败露。


  我们不可以站在同情弱者的立场上一定认为王加成没有造假,而这也正是该案最大的疑点。且不说几个农民工面对强大的建筑公司造假存在很大难度,有没有这个集体造假的胆量,更值得商榷。况且,我们相信,当时发生在派出所的签字一幕应该有实地录像资料保存,真假鉴别,应该不是难事。


  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谁应该为此收局?我想,所有的网民都会等待一个令人信服的结果。而违法干预经济案的文登开发区派出所,是不是应该登上前台,在更多人的注视下走那么两步呢?我们等待,等待一个公正的答案!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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