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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我匪夷所思的痛苦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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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跟钱厅长打过电话,心中充满痛苦和愤怒!!!!!这已经是我很多次的通话之一,自从上个月(11日26日)我到上海的郊区法院递交诉讼材料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法院我来过很多次,给法官的电话也打过很多次!!!!!立案厅接我诉讼材料的负责人却故意拖廷 迟迟不肯立案,又拒绝给我裁定书,给我的精神造成很大痛苦和打击!!!!!!!!!
  现在把我的痛苦遭遇和诉讼材料及过程发到网上,希望得到广大网友的支援!如果有正直、富有正义感的记者能把我的经历作为新闻稿件发到各大网络、电视台、报纸媒体,借助公众舆论的道德谴责及舆论压力来支持正在痛苦深渊中挣扎的无助女人,我将无限感激!!!!!!  
  我和他认识已经七年,从喜欢到相爱再到纠缠不清,这中间耗费了太长的时间。他、他的女人或朋友一直用一种匪夷所思的方式和手段给我曾经的婚姻,给我的工作、爱情和生活带来破坏性的打击,令我长期生活绝望和痛苦当中!种种过往,不再一一赘述,一会儿先把我交到法院的诉讼状发上来。诉状内容简单明了只求初看者容易理解,写的不全面或费解之处,详细内容再慢慢补充进来。
  起诉状
  原告:路*霞,女,1978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电话:150018594**.
  被告:褚*军,男,1970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办公地址:上海市***************。(曾用号码:1390************)
  诉讼请求
  1、停止侵害原告名誉;2、要求被告恢复原告名誉,消除影响;3、要求被告赔礼道歉;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8年下半年,被告曾用13162411469的号码与原告谈心交流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被告他没有结婚真心喜爱原告,请求原告嫁给他,原告同意在2009年元月元号前回老家办理了离婚手续。期间原被告一直通过短信来往,被告常开车偷偷跟着原告,被告说不好意思跟原告讲话,原告在着手处理离婚,故安心于文字交流,沉浸在恋爱的喜悦、温暖和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中。
  2009年元旦后原告恢复单身回到上海,接原告的是被告的手下小孔(孔*虎)。原告不肯来见,被告只好去运河路***问缘由,被告却始终沉默,不承认认识小孔,反诬原告神经病。其中一次被告的朋友黍*松在场(原告认识)在场,要求原告找出证据,不得已原告找到小孔到*浦派出所录了口供。
  证人没有解决问题,被告没有履行承诺,仍然派人跟踪原告监听原告电话,并且通过13818448191的号码跟原告联系,在2009年的10月份曾发短信给原告,表明要把自己的所有资产转给原告。这曾经得到过被告的两个朋友的证实:王先生(电话号码:150211576**)在2010年春天、连*(电话133319*****)在2012年冬天都曾经跟原告通过电话,说原告名下拥有多处资产。
  为解决问题,原告多次到运河路****找被告商谈,遇到的是冷漠或打骂或羞辱,说原告找其是为了卖身等等。原告绝望之余曾割腕自伤,也曾自卫伤人,数次打110,被其污蔑为精神病患者,2010年秋天被*浦派出所送进精神病医院关了三天。
  如此种种,持续5年。遭遇突来横祸,被原告信任的婚恋男友这样伤害,让原告非常痛苦和绝望,常常以泪洗面彻夜不眠,精神几度处在崩溃的边缘。请求法院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保护原告的人格尊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要求原告当众赔礼道歉。
   
   
   
   
   
   
   http://bjchrp.cn/bjc/6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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